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就2020-2023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入围招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入围3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2023年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入围招标
二、项目编号:SCZY20201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是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内部分货物、服务采购及工程项目选择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要求,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工作的相关服务。
五、项目地点:402永利手机版网址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七、工期要求: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期为14天之内,招标代理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采购/招标文件拟稿,具体以相关计划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八、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及省财政厅认定的政府采购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按国家规定资质范围内承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1名为工程类项目负责人,1名为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其中工程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也可由一人兼任,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8、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9、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第3-7条要求的承诺书;
10、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8日17时前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网站(http://www.shufe-zj.edu.cn/)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以缴纳的社保证明为准,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未出示证明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9日14:00-14: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号楼108室(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环城南路99号),每家投标单位限一位授权代表凭健康码进入投标现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8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号楼108室(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环城南路99号)开始。
十三、发布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的媒体为:
402永利手机版网址网站(http://www.shufe-zj.edu.cn/)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环城南路99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031
学院监督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纪委办。
联系电话:0579-82166995
电子邮件:jwjc_sczy@163.com。